,更好服務基層“把所有精力都用在讓老百姓過好日子上”。
“兩清單”列清楚“該辦什么”
。對照省
、市委編辦要求,全面梳理市鎮(zhèn)(街)共同承擔且層級間職責不清事項
,廣泛征求意見建議
,出臺《桐城市鎮(zhèn)(街道)政府權責清單》《桐城市鎮(zhèn)(街道)配合事項職責邊界清單》,進一步明晰市直單位與鎮(zhèn)街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
,更好地“知責于心”
。同時,實行清單動態(tài)管理
,對暫未列入清單但基層反映存在市鎮(zhèn)(街道)職責不清等問題的事項
,按程序及時增加到清單中;對已列入清單,但因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機構職能調整等原因發(fā)生變化不宜列入清單的事項
,及時從清單中調整刪除
。
“一幅圖”畫清楚“怎么去辦”。配套定制《桐城市鎮(zhèn)(街道)政府權責清單》《桐城市鎮(zhèn)(街道)配合事項職責邊界清單》
,出臺《事項運行流程圖》
,以圖文并茂的形式,直觀展現(xiàn)31項政府權責清單工作和56項配合事項清單工作流程
,進一步明確服務機關“擔責于身”
,讓群眾一圖在手、一目了然
,一看就知道上哪辦
、找誰辦
、怎么辦。
“四機制”講清楚“辦就辦好”
。一是建立準入機制“樹門檻”
。建立清單之外事項準入審批機制,明確市直單位不得以各種名義擅自將自身承擔的職責 任務交由鎮(zhèn)街辦理
。確需交由鎮(zhèn)街辦理的
,需履行相關程序后方能施行。二是完善聯(lián)動機制“聚合力”
。建立“鄉(xiāng)呼縣應
、上下聯(lián)動”機制,理順鎮(zhèn)街與市直部門及其派駐機構關系
,實行“基層吹哨
、部門報到”,提高鎮(zhèn)街對基層資源
、平臺
、隊伍的統(tǒng)籌能力,破解“看得見管不著
,管得著看不見”難題
,提升基層治理和服務的主動性實效性。三是出臺互評機制“強激勵”
。建立市直與鎮(zhèn)街雙向考評制度
,細化量化組織領導、清單管理
、依單履職
、結果滿意度等考核評議指標,及時協(xié)調解決市直單位和鎮(zhèn)街工作中運行不暢
、推諉扯皮等堵點難點
。四是強化監(jiān)管機制“硬約束”。對未按清單履職發(fā)生問責情形的
,對照清單有關內容進行綜合分析研判
,分清主體責任、配合責任
,交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依法依紀依規(guī)問責處理
。(李俊 江虹)
編輯:汪世學